
中俄远东国际标准舞技术交流中心,根据区域普及提高和市场发展的需要,有效协调市区县舞蹈组织及基层教师的舞事开展、赛事举办、技术交流等系列问题,中心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:
南方委员会(长江以南地区)
中原委员会(长江以北,黄河以南地区)
北方委员会(黄河以北地区)
高校委员会(全国高校)
委任:林立武为中心副主席、兼南方委员会执行主席;
委任:耿占东为中原委员会执行主席(兼);
委任:张臣为北方委员会执行主席;
委任:洪玉兰为高校委员会执行主席;
委任:斯维塔(俄)为高校委员会副主席(海参崴国立大学)
中心同时决定,将赛事组织、会员考核、教师评审培训、基地建设等权利下放到以上四个委员会。
中俄远东国际标准舞技术交流中心
2007年8月11日